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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表示,2023 年 10 月,一架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PLAAF)戰鬥機以「危險且魯莽」的方式,在國際空域多次攔截一架加拿大武裝部隊 CP-140 極光飛機(Aurora)。這是北京無視航行自由和機組人員安全的又一例證。
這種不安全和不專業的活動可能會導致空中撞擊和事態升級。國際法專家解釋道,這種非標準攔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在印太(特別是南海)過度實行司法管轄權之更大野心的一部分。
加拿大皇家空軍伊恩.赫德爾斯頓(Iain Huddleston)少將在這架巡邏機上對記者說:「我們確確實實在國際空域中。」當時,攜帶空對空飛彈的中國戰機距離加拿大飛機不到 5 公尺。CP-140 極光飛機正在進行例行巡邏,監控東海航道上是否存在違反國際對北韓石油制裁的行為。「最後一連串的攔截是不專業的⋯⋯非常具有攻擊性,」赫德爾斯頓說。
根據加拿大公共新聞媒體 CBC 新聞(CBC News)報導,加拿大皇家海軍上校,駐日本武官羅布.瓦特
(Rob Watt)當時也在飛機上。
中國空軍日益頻繁地對美國及其盟國與合作夥伴的飛機進行非標準攔截。這種近距離攔截的時間超過了識別飛機所需的時間,構成了一種灰色地帶騷擾,給機組人員以及附近的第三方飛機帶來了不必要的風險。
加拿大事件發生一天後,美國國防部官方表示,自 2021 年以來,他們已記錄了 180 多起中國空軍飛行員在東海、南海對美國飛機採取「具脅迫性和風險性」行為的事件,超過前十年的總和。「在近 200 起案例中,解放軍操作人員或莽撞行事、或發射干擾箔、或發射照明彈、或太快接近美國軍機或靠得太近;所有這些都在試圖干擾美軍安全作業的能力。然而根據國際法,我們和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有權在這些地方作業。」美國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助理部長伊利・瑞特納(Ely Ratner)在 10 月 17 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如果算上解放軍針對其他國家進行具脅迫性和風險性的攔截,過去兩年針對美國、盟國與合作夥伴飛機的攔截事件增加到近 300 起。」
美國官員公布的最新解密圖像和影片,顯示中國戰機飛行員試圖在國際空域恐嚇美軍飛行員,有時甚至在距離美方飛機 7 公尺的範圍內飛行。「這是一項集中且協調一致的行動,旨在執行這些具風險性的行為,以迫使美國改變其合法的作業活動。」瑞特納說。
法律專家指出,各國都有權在國際空域進行空中作業,包括合法的偵查活動,以瞭解作戰環境、保持戰備狀態、維護航行自由以及識別和減輕威脅。中國空軍頻繁的非標準攔截妨害並侵犯了航行自由。
美國印太司令部(USINDOPACOM)司令暨海軍上將約翰・阿奎利諾(John Aquilino)在記者會上表示,中國空軍「可以而且必須停止這種行為,沒有任何議論的空間。」
然而,僅僅一週後,一名中國空軍殲-11(J-11)飛行員對一架在南海上空執行合法例行任務的美國空軍 B-52 飛機實施了危險攔截。美國印太司令部稱,這名中國飛行員「以不安全和不專業的方式飛行,表現出了拙劣的空中技巧;他以失控的超高速接近 B-52 ,並在其下方、前方 10 英尺距離內飛行,使兩架飛機面臨碰撞的危險。」印太司令部同時指出,這名飛行員似乎並未意識到他差點就造成了碰撞事故。
除了對合法作業的飛機造成不安全因素和增加風險之外,中國空軍的攔截行為也違背了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的建議。國際民航組織是一個成立於 1947 年的聯合國機構,旨在指導國際空域的安全飛航作業,包括軍用飛機對民航飛機的攔截行為。這包括保持足夠的距離以避免發生碰撞。專業精神的特徵是不做挑釁性動作,以及避免明顯攻擊性行為、言語或手勢的合宜飛行技巧。中國是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該組織的管理機構)會員國。
儘管軍機間的空中遭遇不在國際民航組織規則之管轄範圍內,但這些規則是理解全球正常和安全行為的基礎。中國的攔截行為違反了其於 2014 年與美國簽署的一份諒解備忘錄,即在空中遭遇期間以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公約和相關原則的方式進行作業。
美國及其盟國與合作夥伴持續推動所有國家都遵守國際公認的空中攔截標準,以確保人員和資產的安全,並維護各國在國際空域作業的權利,包括進行合法監視,以及維護航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