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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在 2021 年 12 月向聯合國發出一封信函,投訴該國已經被迫在四個月內兩次調動其新占用的太空站,以避免與兩枚星鏈(Starlink)衛星相撞,這兩枚衛星是美國太空探索技術公司(SpaceX)公司所發射的衛星群之一部分,其目的是要將網際網路帶到全球服務不足的地區。
中國在其投訴信中選擇性地解釋聯合國
《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的條款,並且不承認其未能積極與條約所概述的其他國家協商。如果國家預見有可能發生碰撞,他們應互相協商。該條約也明確說明將物體放置在太空中的任何人,必須準備調整其相對於其他既定衛星的軌道。當時已有數百枚星鏈衛星在適當位置,而且中國甚至承認它已經知道兩枚相關衛星之路徑。當中國將天宮三號太空站的首批三位組員送上太空時,該兩枚衛星已經在軌道上。
此外,幾個星期前,當俄羅斯試射陸基飛彈時,故意摧毀一枚不能運作的衛星,中國並未向聯合國投訴。衛星爆炸後被粉碎成 1,500 片「長期存在的殘骸」,對國際太空站(International Space Station,ISS)上的生命造成威脅。與構成天宮太空站的三個實驗艙相比,更大的國際太空站擁有六名組員和 16 個實驗艙。
中國在信中不僅譴責 SpaceX 公司,它還針對「美利堅合衆國的太空探索技術公司」(SpaceX)。根據《外太空條約》,對於被送上太空的事物和人員之職責,以及如果該事物和人員出現錯誤的責任,僅屬於主權國家:「非政府實體在外太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的活動,將需要適當的條約締約國之授權和持續監督。」於 1967 年生效、已獲得 112 個聯合國成員國批準的《外太空條約》,其全名反映出下列主權條款:

「管理各國在探索和利用外太空的活動(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之原則條約。」
但一旦進入太空,就沒有主權邊境,沒有保護國、領土或被劃分成專屬區的地理區域,需要不惜一切代價抵禦來自其他國家的入侵。《外太空條約》禁止占有,並強調在國家之間的共享。第一條宣告太空為「全人類的開發範圍」,指明能夠「自由進入天體的一切區域」。第 2 條寫道,「各國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占領等方法,以及其他任何措施,把外太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據為己有。」
簡而言之,太空與眾不同。
然而,在這個星球上區域競爭與自我利益意識形態的艱難歷史,讓每個主權國家都理解太空衝突的潛在可能。他們為新戰場而準備,被熟悉的動機所驅使——透過衛星強化的指揮和地面部隊的控制讓敵人遠離國門——但對於條約簽署者來說,是被地球外的優先順序所驅使:確保沒有人覬覦太空的路徑和目的地。
捍衛和平
在 2022 年航空大學(Air University)《以太》(Aether)雜誌的一篇文章中,美國太空軍副司令約翰•肖(John E. Shaw)中將描述國家最新軍事部門及其最新作戰司令部——美國空軍太空司令部(USSPACECOM)的一項任務:「保護和防禦太空,以確保自由和不受拘束地進入領域,並持續向地球提供可使用的太空能力。」
與他們努力保護地球上的自由一樣,美國軍隊及其合作夥伴正在發展戰略和裝置,以保護在太空共有空間獲得批准的活動。如今,這主要意味著保護沿著不同路徑和高度運行的衛星,以協助讓地球上的生活成為可能——追蹤天氣、掌控人員和貨物,以及提供網際網路連線等重要功能。
將來在軌道太空閘道、月球開採和火星殖民化的設想情況下,軍事角色有可能發生變化。其中一個原因:愈來愈多人要求承認對以某種形式存在的私有制之需求,以鼓勵即將幫助人類充分利用太空的企業投資。根據《外太空條約》的條款,軍隊所依附的主權國家,是太空的唯一競賽者。太空界有許多人主張,現在也是邀請私人和商業實體參與討論的時候了。
2019 年,密西西比大學(University of Mississippi)航空和太空法計劃(Air and Space Law Program)聯合主任兼非營利太空遺產團體全民月球(For All Moonkind)創辦人蜜雪兒•漢倫 (Michelle L.D. Hanlon)博士告訴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U.N. Committee on the Peaceful Uses of Outer Space)的小組委員會:「他們提供律師和政治家所缺乏的專業知識、實用知識和經驗。」私人實體正在帶領科技進步,這拉近了太空與人們的距離,並改善地球上的生活。想想星鏈衛星群,它是一個由 42,000 枚小型衛星所組成的網路,以及由 SpaceX 公司和 Rocket Lab USA 公司所開創的可再用火箭,其根源和發射中心位於紐西蘭。此外,只有美國的三家公司正在考慮建造私人太空站。
太空商業化
美國太空司令部領導者於 2022 年 4 月在科羅拉多州所舉行的年度太空研討會中表示,加速太空商業化是美國太空司令部的重要戰略。美國陸軍上將詹姆斯•迪金森(James Dickinson)說:「這是因為與商業實體合作,讓我們能夠更快適應、更容易創新和整合尖端技術。我們也能夠強化太空體系結構韌性,更好地瞭解太空領域,加快決策,並為戰略問題設計經濟解決方案。」
除了其他原因以外,為了鼓勵企業家精神,聯合國面臨重新瀏覽《外太空條約》的壓力,該條約被視為太空法的
《大憲章》,但目前已經有 50 多年的歷史。核武禁擴是美國聯合當時蘇聯和英國發起條約的驅動性考慮。新樣貌的另一個原因:消除禁止在太空占有與聯合國人權宣言所概述財產所有權之間的明顯矛盾。漢倫告訴本論壇:
「必須有某種所有權的概念。我們是否稱之為所有權?因為它帶有思想包袱,所以我認為我們無法這麼做。」
隨著中國、俄羅斯和美國等傳統強權率先探索新領域,開發中國家警告不要重蹈幾百年來人類歷史中壓迫性殖民化的覆轍。漢倫是預見太空未來超越國家地位需求的人之一。她說:「我希望我們永遠不會在太空領域使用主權一詞。我們需要摒除每個人都如此害怕的殖民化概念。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與 15、16 和 17 世紀大不相同。」誰可能管理太空領域的人類活動,這仍是一個處於萌芽期的討論內容。某些當局將可能的模式,指向監督衛星軌道分配的聯合國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以及源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的國際海底管理局(International Seabed Authority),但到目前為止,多半都被拒絕作為更新《外太空條約》的指南。
漢倫提到未來在火星上的殖民者,相信他們將受到自由和民主等原則的啟發。她說:「在某一時刻,他們將厭倦回應美國、俄羅斯和中國,而且他們將用自己的規範來創造自己的文明。我們今天的工作,是要確保最終登上火星、
有能力獨立自主的人,都將是尊重人權和人類自由的人。」

擴展太空同盟
與此同時,國家以個別和集團方式從事其太空計劃,而其軍隊則為可能發生的衝突進行準備。例如,印度計畫於 2023 年再次嘗試將太空船降落在月球,此前已努力到達月球軌道,但以硬著陸告終。新的太空同盟已經形成不同程度的能力,包括具有 55 個成員國的非洲太空總署(African Space Agency)、7 個成員國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太空總署(Latin American and Caribbean Space Agency),以及具有 12 個中東成員國的阿拉伯太空協調組(Arab Space Coordination Group)。由中國所領導的亞太太空合作組織(Asia-Pacific Space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成立於 2005 年,其中包括孟加拉、印尼、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祕魯、泰國和土耳其。研發和發射衛星是普遍的目標,但該組織也努力擴展並將中文版全球定位系統(GPS)的使用正常化。
國際太空站是最具野心的國際合作嘗試之一,來自 18 個國家的太空人曾經造訪它,且隨著第 25 年的到來而持續擴展中。俄羅斯於 2022 年 7 月宣布,它可能在 2024 年底之前離開國際太空站,並開始建造自己的軌道基地。這代表遠離西方國家的另一個動作,由於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國際抵制而加速。然而,美國太空總署 NASA 已經重申將持續與俄羅斯太空總署 Roscosmos 合作,後者是前者最大的國際太空站合作夥伴。此外,歐洲太空總署(European Space Agency)的 10 名成員已經加入 NASA 的《阿爾泰美斯協定》(Artemis Accords),以從事永續性的月球探索,並為前往火星的人類任務進行準備。阿爾泰美斯向所有國家開放,但俄羅斯和中國已經遠離其所聲稱試圖在太空領域以美國為主導的國際秩序。該類政權正在合作開展其本身的載人登月任務,並向所有國家開放。沒有阿爾泰美斯協定國家加入。
美國也已經打造關鍵太空防禦合作關係,主要的國家有澳洲、加拿大、法國、德國、紐西蘭和英國,全部都與南加州范登堡太空軍基地(Vandenberg Space Force Base)的聯合太空作戰中心共同營運或合作。美國總共與其他國家簽訂超過 30 項太空狀況協議。相反地,中國迴避了正式的軍事同盟,但近年已經擴大與伊朗、巴基斯坦和俄羅斯等國家的聯合演習。2021 年 12 月,隨著英國在聯合國提出一項旨在減少太空危險誤判可能性的決議,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相同價值觀的國家進行了更廣泛的審視。在 164 票對 12 票的反對者主要是專制政權:古巴、伊朗、北韓、中國、俄羅斯、敘利亞和委內瑞拉。美國太空司令部的迪金森在 2022 年 5 月的一場演講中說,中國和俄羅斯正在快速發展太空能力,這些能力「威脅該領域的穩定和安全」。但他強調,司令部的最高目標是「嚇阻衝突開始或延伸到太空領域」,畢竟太空「不需要樹敵」。
領域意識
無論未來如何,漢倫都預見軍隊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我真的認為我們將從太空獲得和平,而且我認為美國軍隊在促進該和平方面扮演重大的角色⋯⋯不僅僅是以身作則、我們自己愛好和平,還要確保我們與新興國家同在,並確保沒有人感覺自己被遺忘。」進入太空的第一步,是為了國防的目的。軍費支出已經在太空技術方面大幅提高,包括太空太陽能的前景——這是人類潛在的遊戲規則改變者。與此同時,領域意識在太空中極其重要,而且美國太空司令部組成部隊會透過 Space-Track.org 網站來追蹤任何可能的碰撞,並傳達給民眾。
漢倫說:「我們需要擁有太空交通管理,事實上,世界各地的國防都具有最佳能力和最多的監督人力。」她說可能需要太空「警衛」——美國空軍研究實驗室 (U.S. Air Force Research Lab)正在探索這個概念。
漢倫表示,軍隊將必須進化以回應太空所帶來的挑戰,這些挑戰與之前所面臨的任何挑戰都不同,並且以看似無限的太空層來區分。例如,鄰近地球大氣層的軌道擁擠,將需要不同於在遠處小行星帶或更遠處探索的方法。
擴展所涉足的領域正在產生主權和國防問題。超過 70 個國家設有太空總署,其中 14 個有能力進行軌道發射。
在
《外太空條約》生效僅兩年之後,太空法先鋒斯蒂芬•格羅夫(Stephen Gorove)教授建議可根據條約允許太空領域私有制,因為該條約並未明確禁止。1976 年,七個赤道國家宣布對地球靜止軌道的主權,這是赤道上方 35,400 公里的軌跡,某些通訊、情報和飛彈警報衛星被放置在此,因為它們可以與某個地球位置保持固定。由於遭受普遍的反對,所以倡議者退出《波哥大宣言》(Bogota Declaration),並對太空主張次要的「優先權」。即使後來,儘管厄瓜多仍透過其修改的 2008 年憲法主張地球靜止軌道主權。
所有權的可能性
新出現的其他問題包括:《外太空條約》要求國家不干擾其他國家所發射的物體,這是否等同於特定軌道空檔的主權所有權?如果軍事力量行動保護太空物體免受威脅,這是否構成占有?該條約的主要條款提及「太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缺乏進一步的定義,這是否意味著每一點宇宙塵都必須被尊稱為天體?
當中國向聯合國發送其對星鏈的投訴時,它正在鑽條約中的這些漏洞。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Peaceful Uses of Outer Space)正在努力應對太空時代的複雜性,掙扎對付如何記錄曾經將單一物體送上高空但現在已部署數十個的衛星發射,同時也在研究太空資源利用等更深遠的問題。但是,地球的每次自轉都凸顯出,基本的《外太空條約》應付人類太空活動時顯得多麽不足。誰將具有資格?如何管理?
目前,全世界都使用可用的工具。美國自行致函聯合國,以回應中國的投訴,信中概述為應對主權國家在太空公共空間的偶發衝突疑慮之適當措施。回應歸納如下:更新您的連絡人,注意便於使用的資料,並與對方對話。隨著太空因私人部門活動而變得更加繁忙,這些步驟至關重要。該回應指出,自 2014 年 11 月以來,美國已經針對中國載人和無人太空船與其他太空物體之間的高風險碰撞危險發布緊急通知。就星鏈衛星而言,美國太空司令部並沒有預見重大的碰撞機率。但為了讓中國放心,回應建議中國應該直接連絡而非宣布國際事件——並利用免費的 Space-Track.org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