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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洋法彰显菲律宾对抗中国不合法主张的决心

玛丽亚·T·雷耶斯(Maria T. Reyes)

菲律宾颁布了两项新法律,再次果断捍卫其主权和海洋权益。

《海洋区域法》(Maritime Zones Act)和《群岛海上通道法》(Archipelagic Sea Lanes Act)旨在加强菲律宾的领土主张,尤其是在南中国海的领土主张,同时推进马尼拉对其水域的经济和环境管理。 分析人士和官员表示,此次立法凸显了菲律宾致力于维护国际法和基于规则的海上秩序。

总部位于马尼拉的“国际发展和安全合作”智库主席切斯特·卡巴尔扎(Chester Cabalza)向《论坛》表示,这两项法律“在不损害东道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有助于促进强劲的区域贸易和军事行动”。

2024年12月,在菲律宾水域的斯卡伯勒浅滩附近,一艘中国海警船与菲律宾渔业和水产资源局的船只相撞,随后向该船只发射水炮。
视频来源:阿纳多卢通讯社、路透社、菲律宾海岸警卫队

《群岛海上通道法》依据国际法,为外国船只和飞机划定了通过菲律宾领土的通道。 这些通道包括北部的巴林塘海峡(Balintang Channel)和两条经过苏禄海(Sulu Sea)的南部航道,均穿越西菲律宾海,国际上承认西菲律宾海是南中国海的一部分,而中国则对其部分区域提出了非法的领土主张。

根据一份新闻稿,2024年11月,菲律宾总统小费迪南·马科斯在签署这两部法律时表示,指定的海上航道“在不损害我国国家安全、不削弱我们环境管理能力的前提下,让外国船只和飞机能够安全通行”。

据美联社报道,北京反对这些法律,声称涉及其领土。 然而,菲律宾立法者表示,这些措施强化了2016年国际法庭的裁决,该裁决裁定北京在资源富饶的南中国海的广泛主张无效。南中国海是重要的全球贸易通道。

中国通过在该海争议水域对人造海上地物进行军事化,派遣海岸警卫队和民兵船只骚扰其他声索国(包括菲律宾)在各自海域合法作业的民用和军用船只,继续藐视该裁决。

《海洋区域法》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划定了菲律宾的内部和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菲律宾参议员、海事与海洋区域委员会主席弗朗西斯·托伦蒂诺(Francis Tolentino)先前强调,这些区域的划分对管理和利用菲律宾的海洋资源至关重要。

在签字仪式上,官员概述了这些法律的预期效益。

《群岛海上通道法》的共同起草人、众议员小路易斯·雷蒙·韦拉弗尔特(Luis Raymund Villafuerte Jr.)表示,该法禁止外国船只和飞机污染菲律宾水域。 国家海事委员会发言人亚历山大·洛佩兹(Alexander Lopez)强调,执行这些法律需要提升海事资产和监控能力,这些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监禁和最高880万元(约合120万美元)罚款。

海洋和海洋事务助理秘书马绍尔·路易斯·阿尔弗雷兹(Marshall Louis Alferez)表示,执行《群岛海上通道法》要求菲律宾向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申报指定的通道,并与使用水道的国家协商。

据菲律宾报纸《每日问询者》(Daily Inquirer)报道,这些法律的实施细则发布后,菲律宾国家制图和资源信息局(National Mapping and Resource Information Authority)将更新该国的海洋地图。

托伦蒂诺向记者表示,尽管北京不承认这些法律,但国际社会的支持将加强菲律宾的立场。

卡巴尔扎表示,对沿岸社区进行教育,让其了解自身权利,对于反制外国蚕食和非法活动也至关重要。

他表示,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其他成员国应该效仿菲律宾,确定自己的边界,以促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基于规则的秩序。

“国际社会以及与菲律宾有重叠领土主张的邻国也必须遵守新颁布的海洋法,以维护基于规则的秩序,威慑非法捕捞、外国军事存在和潜在封锁,”卡巴尔扎表示。

《论坛》撰稿人玛丽亚·T·雷耶斯(Maria T. Reyes)菲律宾马尼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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