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习俗栏目

印度农女 对抗传统

路透社供稿供图

印度北部北方邦的安雅莉 (Anjali) 几乎一生都在土地上劳作,先是和佃农父母一起,然后是和丈夫。

不过,她却从来没有拥有过土地。矛盾不一的继承法让她无权拥有土地,而社区僵化教条的陈规陋俗让她相信只有男人才应该拥有土地。在倡议团体连续数月向当地官员请愿、破除剥夺女性土地所有权的古老传统和迷信思想后,现在,在安雅莉 32 岁之际,她的名字终于出现在土地证上,成为政府分配土地的共同所有者。

倡议团体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 (Landesa) 在塔尔德 (Taardeh) 村一个学校召开的土地扫盲会上,只有单名的安雅莉发言说:“按照我们的风俗,女人是绝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拥有土地。”

“土地证上有我的名字对我来说意义重大。这意味着我对如何使用土地有了发言权,我丈夫不能把我踢出家门,也不能不经我同意便把土地卖掉。”

缺乏认可

官方数据显示,妇女占印度农业劳动力的三分之一以上,但只拥有 13% 的田地。在农村,越来越多的男人前往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留下妻子和女儿照管土地。尽管负责耕种的女性人数越来越多,因其中多数人不拥有土地,她们并未被当成“农民”,而是被政府称为“耕作者”。

在印度,土地证上往往只有男人的名字。按照风俗,男人出卖土地无需经过妻子同意。至于栽种什么庄稼也都由男人做主,收入也掌控在男人手里。同时,因为女性的名字不在土地证上,所以她们享受不到贷款、保险等政府福利。

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主任西普拉·迪奥 (Shipra Deo) 说:“文化和传统对土地所有权的影响非常大。印度社会父权当道,女性处处遭遇根深蒂固的各种偏见,无论是她们的家人还是政府官员,都认为女性不应该拥有土地,连女性自己都开始相信自己没有这个权利。”

印度拉贾斯坦邦的麦田里,一位农村妇女正在喝水。印度小麦产量世界第二,仅次于中国。右:印度拉达克地区斯多克 (Stok) 村,一名麦农站在麦田里。

压力重重

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研究显示,如果女性对其耕作土地拥有稳固的权利,就能在家里和社区获得地位,拥有更多谈判筹码和更大的决策权。与男性相比,这些女性更可能促进粮食安全,将收入用于培育下一代。

不过,印度乐施会的一项研究表明,即便就在十年前,在印度人口最多也是最贫穷的北方邦,也只有 6% 的女性拥有土地。随着活动人士不断帮助女性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北方邦也开始向一些无地的穷苦农家发放夫妻联名的联合土地证,到 2015 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 18%。

然而,女性在获得所有权方面,仍然面临着数不清的法律和社会障碍。尽管土地大多通过继承转让,但基本上继承土地的都是男性。

根据《印度继承法案》,印度女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部分土地。但是,正如乐施会的区域经理南德·基肖尔·辛格 (Nand Kishor Singh) 所指出,该法案往往被用来否认女性对自己丈夫的土地享有部分所有权。2006年,乐施会在北方邦发起了共同产权运动。

“男性,甚至官员,都认为她已经得到了父亲的土地,所以没有必要与丈夫联名拥有产权,因为这样一来,女性就会得到两份财产。”辛格说,“政府分配给无地农户的土地,在发放土地证时按要求必须是夫妻联名,但丈夫名下现有土地的产权证上,妻子却无法加名。”

根据官方数据,北方邦种姓制根深蒂固,912 比 1000 的女男比例为全印度最低之一,性别犯罪率则高居全国前列。

北方邦税务部官员阿文德·库玛 (Arvind Kumar) 表示,政府为其分配的土地发放联合产权证是一大进步,因为这并非过去的惯例。库玛说:“但我们无法干预现有产权或私人购买的土地,这要由业主来决定产权是否应该夫妻联名。”

习惯法

印度已经有几个邦修改了法律,让拥有土地对女性来说更为容易和有利,女性贷款利率和注册费都有所降低。不过,这种进步受到了一向偏向男子的习惯法的阻碍。

例如,在拉贾斯坦邦,要求女性在结婚时放弃对祖产的继承权。女性还受到传统习俗的阻挠,如不能扶犁,因为扶犁是男性农民力量的象征。

辛格说,乐施会发起的 Aaroh 运动(Aaroh 是印地语,意思是“上升”)已有十年历史,超过 10 万名女性参加了该运动组织的土地扫盲课。

他说,成千上万的妇女还参加各种集会,在集会中操犁耕作,有的甚至开始学开拖拉机,而在以前,这些都是男人的专利。“女性已经打破了很多传统和迷信,我们看到人们的态度已经出现了巨大变化。”辛格说,“不过,令人遗憾的是,政策层面还没有什么改变,我们希望的把土地登记在女性名下的目标还有待实现。”

对塔尔德村的安雅莉来说,能得到政府分配土地的联合产权意义非凡。她说:“有了这块土地,我就有了一些安全保障,有了一些权利。我不再比丈夫低下,而是和他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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