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应对恐怖主义问题的 15 个良好法律实践

改善国家刑事司法制度之道

富兰克林·罗森布拉特 (Franklin Rosenblatt) 中校/美国陆军

对许多人来说,“反恐” 这个词让人联想到的画面是遥远战区全副武装的特种战士和军用飞机。一群国际专家希望改变人们的这种印象,让反恐这个词也与刑侦人员、检察官、法官和监狱管教人员联系起来。

全球反恐论坛 (GCTF) 创办于 2011 年,创办意图是响应联合国和一些国家对分享最优方法及开发恐怖主义应对课程的强烈需求。一年后,全球反恐论坛的一个工作组编制了
《刑事司法制度有效反恐行动良好做法拉巴特备忘录》。该备忘录以工作组最后一次商讨会举办地拉巴特命名,对有助于各国应对恐怖威胁的 15 个非强制性良好做法进行了探讨(见 50 页侧边栏)。

要想采用这些做法,必须首先具备能够处理普通犯罪事件同时保护被告权利的刑事司法制度。有了这一制度,国家就能够采取一系列办法来应对恐怖主义活动。

2013 年 6 月,印尼雅加达西部地区,某激进穆斯林组织领袖巴德利·哈多诺 (Badri Hartono) 在法庭听审。法庭认定哈多诺与基地组织有联系,并判其入狱 10 年。法新社/盖蒂图片社
2013 年 6 月,印尼雅加达西部地区,某激进穆斯林组织领袖巴德利·哈多诺 (Badri Hartono) 在法庭听审。法庭认定哈多诺与基地组织有联系,并判其入狱 10 年。法新社/盖蒂图片社

以外籍恐怖主义参战者 (FTF) 威胁为例。这种威胁通常通过四步周期展开:第一步,激进化、接受暴力极端主义思想;第二步,参加征募并接受进一步引导;第三步,前往战区参战;第四步,归国重返社会。外籍恐怖主义参战者活动的生命周期与一系列活动相关,如使用社交媒体、乘坐国际航班、被监禁等。

真正有效的法律体系应该对该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作出积极反应,以便在恐怖袭击发生前的准备阶段抓获恐怖分子。各国应制定涵盖广泛的刑事犯罪法律法规,包括针对袭击前罪行——如密谋策划、提供物质支持、技能训练、煽动和教唆——的法规(做法第 13 条、14 条)。另外,还应采用高水平的反恐刑侦技术,包括卧底侦查(做法第 3 条)和对恐怖分子嫌疑犯进行合法电子监控(做法第 4 条)。

若在审判前不对恐怖分子嫌犯实施拘留,那嫌犯就有可能恐吓参与审判的有关人员、实施恐怖袭击、继续招募新人或逃往国外。有鉴于此,要能够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刑事司法制度应允许对某些恐怖分子嫌犯实行审前羁押(做法第 7 条),同时制定措施保护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其他涉案人员(做法第 1 条)。保护犯罪证据在审判前免遭过早公布或随意公布的相关法律应赋予证人更多信心,让他们在作证时不必担心事后遭到报复(做法第 6 条)。司法制度若认可正式合作协议(又称辩诉交易),则可能激励犯罪嫌疑人提供准确信息帮助检控方给其他犯罪分子定罪或检举揭发恐怖袭击阴谋和犯罪网络(做法第 5 条)。

2013 年 11 月,印尼雅加达,便衣警察正在打开受审恐怖分子嫌犯的手铐,该犯涉嫌策划对缅甸大使馆实施爆炸袭击。法新社/盖蒂图片社
2013 年 11 月,印尼雅加达,便衣警察正在打开受审恐怖分子嫌犯的手铐,该犯涉嫌策划对缅甸大使馆实施爆炸袭击。法新社/盖蒂图片社

最近,世界某些地区的经验教育我们,恐怖主义和激进化思想最肥沃的一些滋生地存在于国家监狱系统中。尽责的刑事司法部门改革不应忽视监禁和重返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做法第 11 条)。这类政策应涵盖以下问题:如何防止恐怖分子在监狱里为恐怖活动提供指导并为恐怖组织“大业”招募新人;量刑必须得当,以有效威慑其他恐怖活动;制定能够有效减少惯犯数量的去激进化计划和重返社会计划。

恐怖主义这一全球威胁能够轻松渗透国界,因此,刑事司法制度要达到最佳效果,就必须与其他国家互联互通。为此,尚未通过相关法律方便引渡和司法互助的国家应通过此类法案(做法第 9 条)。与此类似,应为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侦查员和监狱管教人员的职业发展建立良好网络,方便从业人员交流分享行之有效的各种技巧。各国应在薪酬、职业发展、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保护等方面加大投入,留住熟悉恐怖分子起诉工作、术业有专攻的高水平专业人士(做法第 8 条)。

《拉巴特备忘录》没有提倡单独为反恐制定一套法律和法庭制度。没有提及这点的理由可能有:首先,与令从业者感到陌生和勉强的新制度相比,建立在为从业人员所熟悉的已知体系上的刑事司法制度能始终如一地达到更好的效果。第二,反恐法庭制度有可能不受社会商业部门欢迎。他们担心这么做会让别人将自己国家与恐怖主义联想到一起,从而导致旅游人数和商业机会减少。民间社会还可能担心新刑法制度干涉公民自由权,与国家准则相抵触。各国应集中精力改善现有刑事司法制度以应对恐怖主义。

反恐工作不应局限在遥远的战场上。恐怖主义正日益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协调作战。国家法律制度在对恐怖主义问题作出回应时,应以法治为基础,尊重人权,吸收好的做法,尊重本国规范和价值观,这样才能在反恐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5 条良好做法 出自《拉巴特备忘录:刑事司法部门蓝皮书》

  1. 在反恐工作中保护受害者、目击证人、信息提供者、卧底人员、陪审员、侦查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法官。
  2. 鼓励负责反恐工作或反恐情报的国内政府部门协调合作。
  3. 为针对涉嫌参与恐怖活动的个人或组织展开的秘密调查提供法律框架和具体措施。
  4. 为反恐侦查中的电子监控活动提供法律框架和具体措施。
  5. 采取激励政策刺激恐怖分子嫌疑犯和其他人在反恐侦查和起诉活动中积极合作。
  6. 制定措施保护参与恐怖主义案件的敏感执法部门和情报信息。
  7. 立法允许对恐怖分子嫌疑犯采取审前羁押。
  8. 为处理恐怖主义案件的侦查员、检察官和法官的职业发展提供机遇。
  9. 编制良好做法和操作规程以鼓励在反恐事务上展开国际合作。
  10. 发展法庭科学取证技术,利用法庭科学取证确定参与恐怖主义活动者的身份。
  11. 确保恐怖分子在定罪后得到恰当惩处,并制定相关监禁和重返社会政策。
  12. 按照适用的国际惯例和协议将恐怖主义违法行为入罪。
  13. 将密谋、教唆等恐怖主义活动筹备工作入罪。
  14. 将试图实施、协助和教唆恐怖活动的行为入罪。
  15. 将资助恐怖分子的行为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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